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昨天分組審議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這兩部法案均是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引發公眾關注。25日,常委會組成人員也就關注度較高的“醉駕入刑”“75歲免死”“惡意欠薪入罪”等展開討論,其中多數代表認為醉駕肇事處罰過輕,建議應減少醉駕受罰限定條件,同時需對醉駕肇事數罪并罰。
關于“75歲免死”
75歲以上者免死
應增加限定條件
“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一條文寫入刑法修正案草案,被認為是我國寬嚴相濟的立法原則和人道主義的重要體現。但這也引來了關于古稀老人犯罪問題惡化的擔憂,昨天關于此法則,代表觀點不一時有交鋒。75歲,該不該作為一道生死界限?
應該放寬老年人死刑界限
>>支持觀點
姜興長委員建議對老年人犯罪不適用死刑的規定再適當放寬。他說,草案的規定是積極的,能更好地體現中國刑法的文明和人道主義精神,但似乎還是嚴厲了一些。建議規定“年滿70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姜興長說,因為對老年人犯罪予以從寬處理,刑法雖未明確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
一般也有體現。多年來,年滿70周歲的人,法院一般也不執行死刑。所以,這次修改可以考慮再前進一步,規定對已滿70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樣的立法對社會和諧穩定比較有益。
不應規定“75歲免死”條款
>>反對意見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張桂平認為不應當規定“75歲免死”條款。她說,這樣的條款會對人們起到負面的導向作用,老年人犯罪會大大增多。可能為今后的司法實踐留下后患。老年人如果實施了如爆炸、兇殺等惡性犯罪,司法機關面對民憤將無法處理。立法必須從中國實際出發,必須顧及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
林強委員建議把“75歲免死”條款修改為:“犯罪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是故意殺人的除外。”林強說,從法律的尊嚴和立法的角度講,從我們國家的實際情況來看,對故意殺人罪,還是要適用死刑,如果已滿75歲的老年人不是犯故意殺人罪的,沒有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的,可以不適用死刑。
避免老人被極端組織利用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蔡力峰表示,如果規定75歲老人犯罪免于死刑,很可能被反社會極端組織所利用,他們完全可以策動年老的人鋌而走險,制造公共安全事件。